配偶债务与夫妻共有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其他合法所得以及因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孳息、增值部分等。
如果一方配偶欠下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追讨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非生活需要而举债的,债权人不能主张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配偶一方因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另一方配偶也需要承担责任。
农行贷款诉讼配偶
农行贷款诉讼配偶是指农业银行对配偶一方的贷款进行诉讼,并要求另一方配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农行贷款诉讼配偶是基于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另一方配偶未尽到告知义务;
夫妻双方虽未共同借款,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虚荣消费,另一方明知却不制止。
面对配偶债务,配偶如何应对
如果配偶欠下债务,另一方配偶应该冷静应对,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债务情况:向配偶了解债务的来龙去脉,包括债权人、债务金额、借款用途等;
判断债务性质: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独立债务;
协商还款: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与配偶协商共同还款。如果债务属于配偶一方独立债务,可要求配偶自行承担;
收集证据: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配偶已尽到告知义务;
必要时,向法院起诉:如果与配偶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农行贷款诉讼配偶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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