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息税征收始末
利息税的概念
利息税是一种针对个人和企业通过借贷活动获得的利息收入征收的税收。征税目的是为政府增加收入,同时调节借贷活动,控制通货膨胀。
利息税的征收历史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利息征税的记录可追溯到秦朝。秦朝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向高利贷者征收重税。
近代中国,对利息征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清光绪年间,清政府颁布《厘金则例》,其中规定对借贷利息征收厘金。
新中国成立后,利息税一度被废除。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开放,于1988年重新开征利息税。
利息税的征收范围
利息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
贷款利息
债券利息
其他金融投资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特定类型的利息收入(例如,国债利息)免征利息税。
利息税的税率
利息税的税率因收入类型而异。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对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利息收入,征收20%的利息税。而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则按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
利息税的作用
利息税征收具有以下作用:
增加政府收入
调节借贷活动
控制通货膨胀
促进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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