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息税
以利息税,又称存款利息税,是指对存款利息收入征收的税种。
扣缴方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利息税的扣缴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按月扣缴:对每月利息收入超过20,000元的,由存款人或支付者按10%的税率扣缴。
按年扣缴:对全年利息收入超过50,000元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由存款人或支付者按10%的税率扣缴。
一次性全额扣缴:对一次性取得的利息收入,由支付者按10%的税率扣缴。
对公对私区别
对于单位和个人(对公对私)的利息税扣缴,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和纳税义务履行方式不同。
对公
由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对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收入扣缴利息税。
单位应按月、按年或一次性全额代扣代缴利息税,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私
由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负责自行申报和缴纳利息税。
个人应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缴纳利息税。
纳税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可享受免征利息税的优惠:
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发行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债利息收入。
国有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邮政储蓄利息收入。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