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次抵押贷款
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在已有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再次以同一套房屋作为抵押物申请的贷款。在北京,二次抵押贷款遵循一定的政策和程序。
还清欠款
当借款人已还清二次抵押贷款的欠款后,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房屋抵押。具体步骤如下:
办理抵押注销
借款人需携带还款证明、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注销证明》或《抵押权解除通知书》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注销。
缴纳手续费
办理抵押注销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查询费、手续费等。具体费用金额根据所在地区的政策而定。
领取《注销抵押证明》
办理完成抵押注销手续后,借款人将领取《注销抵押证明》,证明该房屋已不存在抵押权。
取出他项权利证
借款人可凭《注销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原先抵押的房产他项权利证,表明房屋已解除抵押。
办理产权变更
如果借款人在二次抵押还清欠款后,意图将房屋转让或变更产权,需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具体流程与首次产权变更类似,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等。
注意事项
借款人应在还清二次抵押贷款后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影响房屋交易。
办理抵押注销时,需要清缴与房屋抵押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等。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注销抵押证明》和《他项权利证》,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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