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通贷案件回溯:立案与宣判
北京易通贷案件因其涉及金融科技行业而备受关注。本案起源于2018年,当时易通贷平台被曝出现资金兑付困难的传闻。随后,北京警方介入调查,并于同年12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侦查与起诉
经过长达数月的侦查,警方查明易通贷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相关涉案人员包括平台高管、实际控制人以及外部借款人等。公诉机关于2020年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与宣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21年开庭审理。经过公开审理,法院查明易通贷平台以高息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数额高达数十亿元。2022年12月,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主犯重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秦某某、李某某等易通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对该案负有主要责任。其中,秦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
从犯减刑
法院对部分从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赵某某、王某某等易通贷平台中层管理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外部借款人张某某、刘某某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缓刑5年至10年。
追缴非法所得
法院责令被告人及相关责任人员退赔非法所得,并予以追缴。法院还裁定对易通贷平台名下的资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反思与警示
北京易通贷案件的宣判结果充分彰显了国家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该案为金融科技行业敲响了警钟,同时也警示广大投资者要理性投资,谨防高息诱惑。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金融科技领域风险的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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