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有效暂住证,且在南宁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来源,在贷款发放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以上。
无恶意欠账行为,个人信用良好。
已购买南宁市范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金额及期限
贷款额度
一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申请人家庭可贷额度的80%。
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申请人家庭可贷额度的70%。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职工月缴存额缴存年限12可贷系数(首套房1.2,二套房1.0)
贷款期限
商贷:最长30年
公积金贷款:最长20年
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最长20年
申请攻略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
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社保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征信报告
购房合同或协议
房产证或预售合同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社保证明等)
2.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贷款准予证明。
申请人向合作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贷款合同。
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后,按时偿还贷款。
3. 注意事项
贷款申请人需满足申请条件,提供齐全的材料。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和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发放前,申请人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将造成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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