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怎么做?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的社会保险征收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
征收范围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就业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
征收主体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为国税机关。国税机关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
统一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下限,不得高于上年度本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
缴费率
统一社会保险费缴费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各险种缴费率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征收方式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为非接触式电子征收。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征收流程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每月5日前向国税机关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
国税机关审核缴费信息,对符合规定的,发布征收通知书;
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征收通知书载明的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税机关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的全面推开,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费公平征收,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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