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结构性存款是一种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相结合的创新型存款产品。其会计分录的申报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
利息收入的确认
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包括定期利息和浮动利息。定期利息按固定利率计算,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浮动利息则根据参考利率浮动,在到期时支付。
利息收入在实现时确认,即应计利息达到可以可靠计量并有充分证据表明未来将获得经济利益时。定期利息收入可以按照到期日平均法或有效利率法进行分摊计提。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账户)
贷:利息收入
非利息收入的确认
结构性存款可能包含非利息收入,如溢价收入和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收入。溢价收入在存款时确认,并根据存款期限分摊至各期;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收入根据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
非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结构性存款的非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账户)
贷:溢价收入(或其他非利息收入账户)
税务申报
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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