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福建省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福建省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最新条款解读
细则对社会保险法部分条款进行了具体解读和细化,主要包括:
参保范围: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参保范围。
缴费基数:规定了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缴费比例:细化了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责任的承担者。
社保卡:明确了社保卡的申领、使用和管理等相关规定。
待遇享受: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各类社保待遇的享受条件、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进行了细化。
常见问题解答
1.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由个人自定。
2.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3. 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满男性60岁、女性55岁,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
4.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和特殊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由各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5.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公司倒闭或破产;
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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