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会计记账分录
社会团体开展日常活动离不开银行存款的使用,银行存款会产生利息收入,会计计账需要正确处理。社会团体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详细说明如下:
借方分录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账户,对应利息收入金额。
贷方分录
营业外收入:利息收入账户,对应利息收入金额。
分录示例
假设某社会团体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 500 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账户 500 元
贷:营业外收入:利息收入账户 500 元
分录说明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账户:用于核算社会团体从银行存款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营业外收入:利息收入账户:用于核算社会团体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意事项
1. 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点为银行存款利息到账日或收取日。
2. 利息收入的计量:利息收入的计量金额为银行存款利息到账或收取的金额。
3. 利息收入的归属:利息收入属于社会团体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正确处理社会团体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可以真实反映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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