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释义: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具有强制性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为解决劳动者因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原因造成的收入中断后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保险费是指国家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职工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而征收的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包括:
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在境外就业的派遣职工;
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城乡居民。
缴费基数是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但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之后的金额。具体的缴费基数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一般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缴费比例是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由国家统一制定。现行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 职工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
---|---|---|
基本养老保险 | 8% | 20% |
基本医疗保险 | 2% | 8% |
失业保险 | 1% | 2% |
工伤保险 | — | 0.5%-2% |
生育保险 | —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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