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身故后遗属如何申领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包含参保人死亡后遗属补助金的领取手续说明。当参保人不幸过世,其遗属享有申领遗属补助金的权利。以下为办理遗属补助金领取手续的详细流程:
申领条件
遗属需为参保人死亡后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参保人死亡前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0年。
所需材料
参保人死亡证明
遗属身份证或户口本
参保人户口簿
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社保卡、缴费记录等)
遗属与参保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父母户口本等)
办理流程
1. 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携带所需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遗属补助金申领申请。
2. 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参保人缴费情况、死亡原因以及遗属与参保人的关系。
3. 发放补助金: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一次性发放遗属补助金至遗属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补助金金额
遗属补助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补助金金额 = 参保缴费基数 × 12 × 参保缴费年限 × 1%
其中,
参保缴费基数:指参保人死亡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缴费年限:指参保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注意事项
申领遗属补助金应在参保人死亡后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遗属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参保人死亡原因系工伤或职业病,遗属还可享受工伤或职业病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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