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中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原则和具体办法。缴费工资基数是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着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因此准确确定缴费工资基数至关重要。
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原则
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本人上一年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内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
对上一年度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总额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
对上一年度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总额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
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办法
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办法如下:
前一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
缴费基数 = 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60%
前一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介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300%
缴费基数 = 本人上一年度实际缴费工资总额
前一年度实际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 = 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300%
举例说明
小明上一年度在某公司的工作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0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8000元 × 12个月 = 96000元(小于9000元 × 12个月 × 60%)
因此,小明的缴费基数为:9000元 × 12个月 × 60% = 64800元
注意事项
在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由其自行申报
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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