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与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86条明确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及期限,保障失业人员享有保险待遇。
申领程序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遵守以下程序:
登记失业:失业后3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办理失业证。
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证后15天内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提交材料:提供身份证、失业证、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审查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申领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规定如下:
一般失业人员:自失业之日起180天内。
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
企业破产重整引发失业人员:自破产宣告之日起1年内。
其他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从申请之日起享受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宜从事有收入的工作。
冒名顶替、伪造证件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通过遵循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及期限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及时获得保险待遇,减轻生活压力,促进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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