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拥有很多共同财产,也有各自的个人财产。理财保险作为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其归属也备受关注。本文将深入探讨理财险的财产归属,以及哪些资产属于个人财产。
理财险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显然,理财险并不属于上述财产范畴。理财险是一种个人商业保险,投保人需要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未来可能发生的特定风险的赔偿责任。因此,理财险的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本人及其指定受益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的界定
除了理财险之外,还有哪些资产属于个人财产呢?《婚姻法》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拥有的财产
一方因个人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婚前、婚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婚前、婚后创作的作品的稿酬和收入
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的理财险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理财险
夫妻将个人财产用于家庭共用后,另一方不知情的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约定将理财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理财险的归属问题上,夫妻双方应考虑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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