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可享受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费年限计算
计算缴费年限时,原则上以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数为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
基础养老金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缴费年限×1%)×指数化调整系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个人账户利息
标准缴费年限
标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因履行国家规定职责而中断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年限,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形:
在校学生在参加工作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服兵役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从事扶贫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担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指数化调整系数
指数化调整系数是根据退休时间不同而确定的,其作用是调整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以弥补通货膨胀对养老金购买力的影响。具体计算方法为:
196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1;
1963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1.2;
1978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1.4;
1988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1.6;
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1.8;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2.0;
201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指数化调整系数为2.2。
2023年最新规定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并未发生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经确定,具体金额由各省份自行公布。缴费基数的调整会影响基础养老金的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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