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养老金新政策出台调整方案解析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势在必行。2023年,湖南省针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新一轮调整,出台了《湖南省2023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意见》,对养老金的发放、计算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新规定。
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
从2023年起,湖南省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时间提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从原来的每月25日发放调整为每月23日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时间维持不变,为每月15日。
养老金计算方式调整
本轮调整对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优化。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上年末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时,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本人的个人账户实际储存余额计算。对2023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本人的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计算。
养老金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确定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幅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02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调整后人均月增加2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02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5%,调整后人均月增加16元。
其它管理规定调整
除了以上调整外,新政策还对养老金管理的其它方面进行了调整。例如,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的时间门槛,从原先的15年提高至20年。同时,明确了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可以继承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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