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金计算:深圳最新标准详解
缴费年限计算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养老金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年数计算,包括:在深圳参保缴费的年数、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证的省外参保缴费年数、视同缴费年数等。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未实际参保缴费,但享受与参保缴费人员同等社保待遇的年数,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参军服兵役期间
升学期间(含中高等职业学校、大学、研究生等)
其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视同缴费的年限
缴费基数计算
缴费基数是指计算养老保险应缴纳金额和养老金的工资基数。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最低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超过平均工资的300%。
养老金计算公式
深圳社保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养老金(元) | = | 退休时基本养老账户个人账户金额 | / | 退休时全市职工平均养老金缴费基数 | × | 缴费年限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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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账户个人账户金额
基本养老账户个人账户金额是指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加相应的利息,扣除个人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费用后的余额。
全市职工平均养老金缴费基数
全市职工平均养老金缴费基数是指深圳市范围内全体在岗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由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发布。
注意事项
深圳社保养老金计算方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定期调整。最新标准以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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