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
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户籍地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及以上。
浙江城乡居民养老金计算方法
浙江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养老金 = 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比例 × 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
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比例:城乡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年度的浙江省基本养老金月计发比例;
本人缴费年限:个人累计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年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总额 ÷ (本市个人账户预期支付月数 × 计发月数)
其中: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
本市个人账户预期支付月数:浙江省规定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对应领取年限;
计发月数:养老金计发月数,一般为12个月。
城乡居民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实际领取金额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年的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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