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登记
1. 单位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申请税务登记证后,应在15日内在网上登记参保。
2. 单位章程或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发生实质性改变时,单位应30日内变更网上登记信息。
3. 单位参保人数发生变化时,单位应30日内修改网上登记参保人数。
网上缴费
1.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单位网上缴费日期为每月1-25日。
3. 单位网上缴费时,应如实填写缴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财务凭证。
网上申报
1. 单位应在每年4月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 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
3. 如单位申报有误,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更正。
网上提取
1. 单位因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等原因终止参保,可通过网上提取功能,提取社会保险费余额。
2. 单位因清偿到期债务等原因,可通过网上提取功能,提取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3. 提取社会保险费余额时,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查询
1. 单位可查询参保职工的个人参保信息、缴费记录、提取记录等。
2. 单位可查询单位的缴费清单、财务对账单等。
3. 单位可随时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其他
1.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并确保专人接受必要的培训。
2. 单位应妥善保管网上服务密码,避免信息泄露。
3. 如单位在使用网上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社会保险服务热线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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