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幅一览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河南省近期出台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按各地实际情况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本次调整,各地执行不同的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 郑州市、开封市:调整5.5%
- 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调整5%
- 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调整4.5%
- 驻马店市、信阳市:调整4%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省属市和省直部门退休人员,包括退休公务员、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村干部退休人员等。
调整计算方式
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 = 原基本养老金 × (1 + 调整比例)
例如:某退休人员原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调整比例为5%,则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000 × (1 + 0.05) = 3150元。
实施时间
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退休人员将从1月份起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注意事项
- 调整后的养老金将通过银行账户发放,退休人员无需前往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调整不涉及企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企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养老金调整,体现了河南省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有利于提高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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