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停息挂账债务重组公示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3条的规定,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告债权申报。公告期限为60日。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武汉停息挂账债务重组公示截止日期一览表
以下为各金融机构公示截止时间一览表:
| 金融机构 | 公示截止日期 |
| ------------------- | ----------------------- |
| 中国银行 | 2023年3月15日 |
| 工商银行 | 2023年3月20日 |
| 建设银行 | 2023年3月25日 |
| 农业银行 | 2023年3月30日 |
| 交通银行 | 2023年4月5日 |
| 中信银行 | 2023年4月10日 |
| 光大银行 | 2023年4月15日 |
| 兴业银行 | 2023年4月20日 |
| 浦发银行 | 2023年4月25日 |
| 民生银行 | 2023年4月30日 |
重要提示
债权人应当及时申报债权,否则将可能导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金融机构提交债权申报书,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债权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关债权凭证,以便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或金融机构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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