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调整新规定
为进一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近日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通知》,对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进行了更新。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以提高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为原则,合理确定养老金调整水平。
调整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养老金 = 原养老金 × (1 + 调整比例)
其中,调整比例为:
2023年调整比例为:5.5%
2024-2025年调整比例:4.5%
附加调整
对于2023年1月1日前已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另行给予相应附加调整。附加调整标准如下:
80-89周岁(含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90-99周岁(含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2023年3月起按月发放。
注意事项
此次调整涉及面广、受益人数多,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广大退休人员也要及时关注调整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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