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税起征点:个税改革新风向
2019年个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免征个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一调整对纳税人的税负产生了显著影响。
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起征点5000元的,适用以下超额累进税率:
- 3%:5000元至2万元的超额部分
- 10%:2万元至5万元的超额部分
- 15%:5万元至10万元的超额部分
- 20%:10万元至20万元的超额部分
- 25%:20万元至40万元的超额部分
- 30%:40万元至60万元的超额部分
- 35%:60万元至90万元的超额部分
- 40%:90万元至100万元的超额部分
- 45%:100万元以上的超额部分
免征个税起征点的意义
减轻税负负担:免征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有效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免征范围扩大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利于刺激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
调整收入分配:免征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更有利于低收入群体,体现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案例分析
假设小明月薪7000元,采用新旧两种税率计算他的税负情况:
旧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7000元 - 3500元 = 3500元
- 所得税:3500元 3% = 105元
新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7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所得税:2000元 3% = 60元
通过比较,小明在新的税率下每月少缴纳所得税45元,有效减轻了他的税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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