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金上调细则出台!最新规则解析
辽宁省近日出台了2023年养老金调整细则,对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上调。本次调整涉及1000多万退休人员,具体细则如下:
调整幅度
2023年辽宁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上调幅度为4.5%。
调整时间
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数
调整基数为202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月基本养老金。
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
定额调整:所有退休人员增加300元。
挂钩调整:2022年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退休人员,按5000元计算;2022年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以上的退休人员,按2022年平均月工资的2%计算。
适当倾斜:对高龄老年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具体上调幅度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
已享受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的基础上再上调10%。
2023年1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本次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申请复核。
本次养老金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重视。通过此次调整,辽宁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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