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金上调通知最新标准明细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2023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辽宁省的养老金上调标准和明细如下:
调整原则
辽宁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160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执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的75%调整,每月增加120元。
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010元。
上涨幅度
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涨幅约6.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涨幅约6.6%。
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行业退休人员、一线工人等群体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每月增加40元;90周岁以上,每月增加60元。
艰苦行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
一线工人:每月增加10元。
发放时间
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2023年1月至3月的养老金。
本通知标准明细和上涨幅度解析旨在让辽宁省广大退休人员清晰掌握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政策,保障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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