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解读
辽宁省日前出台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方案,保障退休人员晚年生活水平。该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养老金上调:
社保经办机构:携带身份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书等材料到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服务平台:登录辽宁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进行线上申请。
有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申请养老金上调:
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且满足退休年龄;
养老金领取满1年;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
本人或配偶上一年度收入低于家庭养老金保值增值目标水平(15000元);
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养老金。
上调幅度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为: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余额在5000-1万元(含),每月上调40元;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余额在1万-2万元(含),每月上调60元;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余额在2万元以上,每月上调80元。
注意事项
以下人员不符合养老金上调条件:
享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离休人员;
已按规定领取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人员;
户籍不在辽宁省,养老金在辽宁省领取的人员;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应及时申请养老金上调,以享受应有的待遇。如对上调方案或申请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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