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政策解读
过渡性养老金制度是我国为保障2014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参保人员养老待遇平稳过渡而制定的政策。该制度旨在确保新参保人员与既往参保人员间养老金待遇衔接顺畅,维护参保人员退休后生活水平。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起始时间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从新参保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次月起开始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本养老金 = 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年龄对应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
可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
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参保人员,包括:
新入职、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新参保个体工商户;
未参保的非在职人员。
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条件
达到最低退休年龄;
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
其中,最低退休年龄按照国家规定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新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公平性,促进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平稳过渡,为新参保人员提供了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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