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简介
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企业职工,按照原有办法计算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以确保退休职工既得利益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过渡性养老金的实施范围
过渡性养老金适用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职工,包括:
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过基本养老金的职工;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
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
过渡性养老金的结束时间
过渡性养老金的结束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16〕48号)规定,过渡性养老金将于2035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届时,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将按照新的养老金计算方式领取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与新养老金计算方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基础养老金:按照职工个人历年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按照规定利率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原有养老金待遇水平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方式
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方式与新养老金领取方式相同,主要有两种方式:
按月领取:每月按时领取养老金;
一次性领取:一次性领取全部养老金,但会按照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
保障退休职工基本养老权益
过渡性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职工的既得利益,确保了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权益。随着过渡期逐步结束,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将逐步向新养老金制度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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