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超出了应纳税款,由税务机关将多缴纳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的行为。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退税额的计算
应退税额 = 实际缴纳税款 - 应纳税款
其中:
实际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包括已缴的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税款。
应纳税款: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即纳税人全年取得的应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应享受的税收优惠后计算出的金额。
所得额的计算
纳税人全年取得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的适用
纳税人的适用税率根据其应税所得额的级数确定,具体如下:
| 应税所得额级数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 0 - 36000元 | 3% | 0元 |
| 36001 - 144000元 | 10% | 2520元 |
| 144001 - 300000元 | 20% | 16920元 |
| 300001 - 420000元 | 25% | 31920元 |
| 420001 - 660000元 | 30% | 52920元 |
| 660001 - 960000元 | 35% | 85920元 |
| 超过960000元 | 45% | 181920元 |
税收优惠的享受
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所得等。这些优惠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退税途径
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退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纳税申报客户端
邮寄方式
携带资料至税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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