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解读
青岛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青岛市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老年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下是对青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全详细解读:
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范围包括:
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青岛市城镇常住户籍居民
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青岛市农村常住户籍居民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标准:自2022年起,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80元(按月平均为90元)。原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按原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直至达到国家统一的缴费标准。
政府补贴:青岛市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行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青岛市实际情况确定。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缴费方式包括:
个人直接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指定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缴纳个人缴费。
代扣代缴: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可以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政府财政补助部分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拨付。
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包括:
已按规定连续缴费满15年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或55周岁)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待遇资格
领取标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根据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领取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年限15年: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发放
个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领取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0%
其他规定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参保人员可跨省流动缴费和领取待遇。
参保人员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欠缴费,补缴后可以增加领取待遇。
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的,可以重新缴费继续参加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可以在参保地或居住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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