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管理细则
顺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负责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其管理细则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具体规范。
管理职责
根据管理细则,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运用和分配
监督和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
li>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体系
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事项
管理原则
管理细则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原则,包括:
依法管理、安全稳健
专款专用、透明公开
统筹兼顾、保值增值
监督制约、责任明确
资金管理
管理细则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运用和分配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
筹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储存:由管理局统一管理,并委托金融机构保管
运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等保值增值的项目
分配: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用于支付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监督管理
管理细则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体系,其中包括:
内部监督:管理局内部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基金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审计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外部单位的监督检查
社会监督:通过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员监督等方式,加强社会对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责任追究
管理细则明确了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
对违规使用基金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对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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