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详细攻略
申请条件
符合首套房认定条件,即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首次商品住房,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纳税人本人名下。
纳税人已就该住房贷款利息实际支付或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具备完税凭证。
纳税人已就该住房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退税流程
1. 准备材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纳税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首套住房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
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如银行对账单、还款凭证)
契税完税凭证
印花税完税凭证
2. 填写《申报表》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下载《申报表》。
完整填写《申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住房信息、贷款信息、利息支出信息等。
3.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纳税人工作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无工作单位,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材料。
4. 等待审核
税务机关收到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 退税方式
退税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的方式退还至纳税人指定的账户。
退税金额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可扣除额度为12000元。已扣除的利息支出金额,按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纳入当年综合所得,并按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退税申请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提出。
纳税人出售首套住房后,已享受的退税金额应补缴入库。
虚报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退税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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