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休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的金额。
计发月数:退休时的计发月数,通常为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在职职工本人缴费指数 × 退休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 退休指数 × 缴费年限 × 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本人缴费指数:退休前缴费期间本人实际缴费工资与退休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比。
退休指数:退休时国家规定的退休指数。
缴费年限:退休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示例计算
假设某位黑龙江省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储存额:200,000元
计发月数:139个月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元
在职职工本人缴费指数:1.2
退休指数:0.8
缴费年限:30年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200,000元 ÷ 139个月 = 1,439元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8,000元 + 1.2 × 8,000元 ) × 0.8 × 30年 × 1% = 2,304元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1,439元 + 2,304元 = 3,7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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