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厅养老金方案调整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四川省人社厅对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优化。
调整原则
坚持公平普惠原则,确保人人在相同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
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原则,重点向低收入退休人员倾斜。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适当考虑基金结余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调整幅度
2023年四川养老金上调幅度为4.5%。
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退休人员,上调幅度更高。
调整办法
对基本养老金在3000元(含)以下的退休人员,按4.5%的比例足额补足3000元。
对基本养老金在3000元至4000元(含)的退休人员,按4.5%的比例补足基本养老金的75%。
对基本养老金超过4000元(不含)的退休人员,按4.5%的比例补足基本养老金的50%。
特殊人群保障
对在乡镇(街道)担任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退休人员,再提高养老金5%。
对困难企业再就业人员延长缴费年限的,其延长缴费年限的部分,按4.5%的比例补足养老金待遇。
离休人员调整
在2023年1月1日已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休人员,按照4.5%的比例调整离休基本养老金、生活补助费和岗位津贴。
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期满离休人员的离休金。
执行时间
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离休人员调整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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