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行业人员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吉林省省直行业人员退休养老金的计算遵循《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个人基本养老金 = 个人缴费指数 × 个人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个人缴费指数 = (退休时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当年调整系数 × (1 + 退休前20年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储存额 = 个人缴费额 × (1 +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 = 退休年龄 - 实际缴费年限
政策详解
视同缴费年限
1978年10月1日前已参加工作的,视同参加工作年限为1982年12月31日。
1979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视同参加工作年限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的50%。
198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不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前20年缴费年限
计算个人基础养老金时,取退休前连续缴费最高的20年作为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调整系数
2022年为1.15933
计发月数
男士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10个月;
女士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需要说明的是:退休人员的实际养老金计算结果还需根据吉林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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