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养老金发放政策解读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备受关注。吉林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省份,其农村养老金发放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对吉林省农村养老金每月金额标准及领取条件进行全解析。
金额标准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2023年起,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月65元,较2022年提高了10元。
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员,可按月领取农村养老金:
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未领取过城镇职工养老金;
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满180个月(15年);
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其中,法定退休年龄为:
1961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男55周岁、女45周岁;
1961年1月2日(含)至1964年12月31日(含)出生:男56周岁、女46周岁;
1965年1月1日(含)至1969年12月31日(含)出生:男57周岁、女47周岁;
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60周岁、女50周岁。
特殊情况下的领取
对于因工伤、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领取农村养老金。具体条件如下:
因工伤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可按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
因疾病,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可按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
综上所述,吉林省农村养老金每月发放金额为65元,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提前领取,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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