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南京市基础养老金的计算依据的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并结合了南京市本地的政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1. 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 = (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前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 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南京市统计局公布。
- 退休前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以个人参保缴费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 缴费年限:以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计算基数。
2.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前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全市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
3.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
案例说明
假设一位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2023年退休,其具体计算如下:
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500元
退休前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6500元
缴费年限:30年
个人账户余额:20万元
那么:
- 基本养老金 = (8500元 + 6500元)÷ 2 × 30年 × 1% = 2250元
- 过渡性养老金 = 6500元 × (200000元 ÷ 2000元) = 650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200000元 ÷ 120 = 1666.67元
- 基础养老金 = 2250元 + 650元 + 1666.67元 = 4566.67元
因此,这位参保人员在南京市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为4566.67元。
注意事项
上述公式中涉及的工资标准均为税前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只针对2014年以前参保的人员。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根据南京市当地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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