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通知正式发布!山东官方详解来了
近期,山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对2023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省直及各地市1100余万名退休人员。
调整幅度
根据通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分三类:
2022年1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调整10.0%;
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按规定调整退休金;
2019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中,曾依据相关规定补发养老金的,本次补发部分按10.0%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5.5%。
调整时间
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从2023年2月起发放。
官方解读
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解读如下:
调整依据:本次调整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发〔2022〕25号)精神进行。
调整原则: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底线,兼顾不同群体诉求,体现社会公平。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覆盖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调整措施:分三档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统一调整5.5%。
资金来源:调整所涉资金由省财政和统筹基金负担。
现行养老金计发公式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
本次养老金调整充分考虑了物价水平上涨、经济发展情况和各群体诉求,有效保障了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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