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养老金调整方案2023:各地涨幅一览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为4.5%。具体各地区涨幅如下:
大连市
大连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8%,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3680元/月。
沈阳市
沈阳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3050元/月。
鞍山市
鞍山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880元/月。
抚顺市
抚顺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3%,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600元/月。
本溪市
本溪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700元/月。
丹东市
丹东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4%,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550元/月。
锦州市
锦州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780元/月。
营口市
营口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600元/月。
阜新市
阜新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3%,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350元/月。
辽阳市
辽阳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700元/月。
盘锦市
盘锦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800元/月。
铁岭市
铁岭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3%,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400元/月。
朝阳市
朝阳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4%,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450元/月。
葫芦岛市
葫芦岛市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5%,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650元/月。
由此可见,辽宁省养老金调整幅度整体平稳,各地涨幅基本都在4.3%至4.8%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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