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保障退休后生活
过渡性养老金是一种针对特定人群缴纳养老保险后,达到退休年龄却未能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而发放的养老金。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缓解养老压力。
领取条件
1. 缴费条件
退休时已缴纳满15年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期间内,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
2. 年龄条件
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
满足缴费条件,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年龄。
领取金额
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金额由三个因素决定:
个人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余额
基准工资(各地标准不同)
计算公式如下:
领取金额 = 个人账户余额 ÷ 月计发基数 × 月数 + 个人缴费年限 × 基准工资 ÷ 120
1. 月计发基数
个人退休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月数
男性:139个月。
女性:144个月。
领取方式
按月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
一次性支取,但领取金额会有一定折扣。
注意要点
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期限为本人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
如果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条件,则只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终止发放。
一次性支取过渡性养老金后,将不再享受养老金待遇。
过渡性养老金与基本养老金不同,不计入退休金的计算基数,不影响退休金的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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