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个人养老金续缴步骤
事业单位个人养老金作为一项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续缴。了解续缴步骤至关重要,以确保养老金账户资金充足。
续缴条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退休;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15年);
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满15年,但仍在工作;
4. 享受父母子女双亡待遇。
续缴步骤
1. 提交续缴申请
符合续缴条件的个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事业单位个人养老金账户存折或银行卡、续缴申请表到所属单位指定经办机构提出续缴申请。
2. 签订续缴协议
经办机构与个人签订续缴协议,明确续缴起始日期、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等事项。
3. 缴纳续缴费用
个人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缴纳续缴费用。续缴金额应不低于当地基本养老金指数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4. 续缴账户开立
缴费完成后,经办机构应当为续缴人员开立事业单位个人养老金续缴账户。
5. 缴费凭证留存
续缴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作为续缴费用的有效证明。
6. 缴费期限
续缴期限由个人自主决定,但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续缴期间,个人仍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7. 续缴终止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或出国定居后,续缴自动终止。
注意事项
1. 续缴费用享受税收优惠,个人缴费部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2. 续缴期间,养老金账户资金不得提取;
3. 如续缴期间,个人因故中断缴费,可补缴续缴费用,但需补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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