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用的征收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社保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 保险类型 | 缴费比例 |
|---|---|
| 基本养老保险 | 20% |
| 基本医疗保险 | 8% |
| 失业保险 | 2% |
| 工伤保险 | 0.5%-2% |
| 生育保险 | 0.8% |
其中,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越高缴费比例越高。
职工缴费
职工缴纳社保费用,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如下:
| 保险类型 | 缴费比例 |
|---|---|
| 基本养老保险 | 8% |
| 基本医疗保险 | 2% |
| 失业保险 | 1% |
| 生育保险 | 0.8% |
社保费用的征收方式
社保费用采取集中征收的方式,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用人单位每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信息。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金额,并下达缴费通知书。
用人单位按照缴费通知书缴纳社保费用。
税务机关将收缴的社保费用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支付。
缴费责任的承担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缴费责任: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
擅自降低缴费基数或逃避缴费义务的。
骗取社保待遇或补助的。
职工应当承担下列缴费责任: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
骗取社保待遇或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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