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为职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保障。
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
用人单位应在招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申报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用人单位应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提供社保证明
用人单位应于职工入职、离职、退休等情形下,向其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该证明可用于职工申请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相关手续或维权诉讼。
建立职工社会保险档案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存职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记录、个人参保信息等。职工社会保险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
配合社会保险稽核
用人单位应主动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稽核工作。稽核人员有权检查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相关资料和账目,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碍或逃避社会保险稽核。
保护职工劳动权益
用人单位在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同时,还应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不得因职工参保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创建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保险责任,为职工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保障。只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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