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两种。综合所得税制将来自不同来源的全部所得合并计算,再按照适用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分类所得税制则根据所得来源的不同,按不同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
| 0-3000 | 3 | 0 |
| 3000-12000 | 10 | 210 |
| 12000-25000 | 20 | 1410 |
| 25000-35000 | 25 | 2660 |
| 35000-55000 | 30 | 4410 |
| 55000-80000 | 35 | 7160 |
| 80000以上 | 45 | 15160 |
分类所得税税率表
分类所得税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利息、股息、红利等六类所得。每类所得的税率如下:
| 所得类型 | 税率(%) |
|---|---|
| 工资、薪金 | 3-45 |
| 劳务报酬 | 20 |
| 稿酬 | 20 |
| 特许权使用费 | 20 |
| 利息、股息、红利 | 20 |
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境内所得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利息、股息、红利等。境外所得一般不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但有以下例外情况:
个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回国后仍需申报纳税,但可以抵扣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
个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免征境外个人所得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回国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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