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涵盖哪些城市?
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为购买自住住房所支付的贷款利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及适用城市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异。
一线城市
一线城市一般经济发达,房价较高,因此房贷专项扣除标准相对较高:
北京: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
上海: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
广州:扣除标准为800元/月
深圳:扣除标准为900元/月
二线城市
二线城市经济发展次于一线城市,房价相对较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也较低:
杭州:扣除标准为600元/月
南京:扣除标准为500元/月
成都:扣除标准为400元/月
武汉:扣除标准为300元/月
三线城市
三线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房价较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最低:
石家庄:扣除标准为200元/月
沈阳:扣除标准为150元/月
太原:扣除标准为100元/月
昆明:扣除标准为80元/月
其他注意事项
房贷专项扣除标准以贷款人为准,与房屋所在城市无关。
房贷利息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按月摊还的全部利息。即如果当月借款人只还利息未还本金,则当月可扣除的利息金额为还款额。
房贷专项扣除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纳税人不超过3套自住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首次购买);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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