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详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综合所得中扣除的特定费用或支出项目。这些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特定行为或保障基本民生。
基本扣除额
基本扣除额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每年调整一次。2023年,基本扣除额为:
工薪所得: 5,000元
经营所得: 35,000元
稿酬所得: 8,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 8,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800元
利息、股利、财产租赁所得: 3,600元
偶然所得: 5,000元
子女教育
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子女教育费用:
学费: 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费,最高扣除限额为12,000元/年/人。
住宿费: 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的合理住宿费,最高扣除限额为6,000元/年/人。
继续教育
纳税人学习业务技能或者岗位所需的知识,产生的以下费用可以扣除:
学费
学杂费
讲义费
实习费
技能培训费
扣除限额为4,800元/年。
大病医疗
纳税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发生的医药费,在扣除医保报销和政府补贴后,可以享受80%的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购买自住住房发生的借款利息,可以扣除:
首套住房:一年内扣除额度最高为12,000元。
二套住房:不得扣除。
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租房自住时发生的租金,可以扣除。扣除额度为每年1.5万元。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周岁以上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可以扣除:
父母收入低于1,200元/月:扣除额度为2,000元/年/人。
父母收入在1,200-2,000元/月:扣除额度为1,000元/年/人。
税收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
1. 扣除证明单: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需提供相关扣除证明单。
2. 合理必要性:扣除项目必须是合理的、必要的个人支出。
3. 申报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扣除项目。
4. 享受资格:必须符合纳税居民身份、扣除项目相关要求等条件才能享受扣除。
通过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合法合理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收负担,保障基本民生,提升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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