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领取方式详解
个人养老金制度旨在为我国居民提供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以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了解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对于合理规划退休后的财务至关重要。
一次性领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资金: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且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不足10万元
因出国(境)定居,本人及其配偶均已注销户籍
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经医疗机构确诊为失能人员二至六级
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经医疗机构确诊为失智人员
按月领取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且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个人,可以选择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按月领取的方式包括:
立即按月领取:领取比例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和预期寿命计算
累积领取:在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前,不领取个人养老金,而是积累到10万元后再按月领取
延迟领取:在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后,延迟一定时间再开始按月领取,领取比例将根据延迟领取的年数而提高
其他领取方式
此外,个人养老金还支持以下领取方式:
生存金领取:领取人身故后,其指定受益人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剩余资金
残疾金领取:领取人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一至二级残疾,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内一定比例的资金
领取细节
领取时间:符合条件者可于每月25日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方式: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领取。
领取金额:领取金额根据领取方式和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计算,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机构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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