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金提取政策
上海市养老金制度针对特定情况设置了提取政策,允许参保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提取部分养老金。
提取条件
根据《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人可以申请提取养老金的条件包括: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特殊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已领取残疾补助金一年以上。
参保人出国定居。
参保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一次性提取其养老金账户余额。
参保人用于支付医疗费及抚养教育残疾子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标准部分的费用。
提取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参保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提取养老金:
1.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证、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前往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 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
参保人可提取的养老金金额根据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
因残疾提取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50%。
出国定居提取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100%。
死亡提取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100%。
用于支付医疗费等提取的,可提取超出基本医保报销部分的费用。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养老金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提取的养老金金额将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中扣除,以后的养老金待遇将相应减少。因此,参保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提取养老金。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