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规则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指定报价银行参考具有代表性的大额同业拆借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基础,并综合考虑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的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的贷款基准利率。
LPR利率执行规则
LPR利率执行遵循以下规则:
1. 授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指定报价银行每月20日(工作日除外,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公布LPR。
2. 定价方式
LPR由1年期和5年以上期两个品种组成。1年期LPR参考市场同业拆借利率,5年以上期LPR参考回购加权平均利率。
3. 利率期限
LPR的期限与对应的同业拆借利率相同,即1年和5年以上。
4. 报价范围
指定报价银行根据其流动性、资产规模等因素被分为六档,不同档位的报价银行可以提供的报价范围不同。
5. 计算方式
LPR报价为各个报价银行报价的中位数。
6. 执行方式
金融机构根据LPR利率执行贷款定价。 浮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市场情况和宏观审慎要求确定并向金融机构发布。
具体执行方法
金融机构在执行LPR利率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 固定加点法
金融机构在LPR的基础上固定加上一个加点,作为贷款利率。
2. 浮动加点法
金融机构在LPR的基础上浮动加上一个加点,作为贷款利率。浮动加点可以随着LPR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3. 利率走廊法
金融机构设定一个贷款利率走廊,LPR利率作为走廊的中心。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走廊范围内浮动。
4. 市场锚定法
金融机构将LPR利率作为一种参考指标,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其他因素确定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在执行LPR利率时,应充分考虑贷款人的风险状况、信用水平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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